有些道理悟了几十年,还不透
无为而治
2016-08-03 10:38:14| 分类: 默认分类 | 标签: |举报 |字号大中小 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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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我们是常宁市德泰隆公司B3区业主:刘辉、徐建雄、徐韶和、李冬红、孟铁桥、李祖德。
我们于2011年从德泰隆公司购得B3区土地,并于2013年前后办理了国土、规划手续,由于种种原因,直到最近才给我们业主划定土地建房。现因因家税费改革,使我们在办理规划建设工程许可证等手续时要多缴很多费用。
现恳请市政府、规划局领导从实际情况出发批准我们按税改前的标准缴纳相关税费为感!
申请人:
201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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